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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1月14日21时20分,云南红河金珂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制炼车间副主任安排5名工人到五楼清洗7、8号糖浆箱。21时46分,1名工人进入7号糖浆箱,在弯下腰准备作业时晕倒,现场人员发现后用对讲机呼叫,附近11名工人相继进行施救,最终导致4人死亡、2人中度中毒、6人轻度中毒。
教训分析: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未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未提前进行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未针对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安全生产常识:
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逐条进行安全确认。
企业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有限空间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配备有关检测、通风、防护等装备,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三类人员,是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三类人员,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上就是环球网校为大家带来的“安全三类人员安全警示案例:云南1.14较大中毒事故”,供大家参考学习!环球网校也为大家提供了更多安全三类人员免费资料,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