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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州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部分招聘事业单位下步可能面临整合、更名等调整,报名时的招聘单位如调整,聘用的考生一并调整到整合、更名等之后的新单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无特别说明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1月10日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八)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
符合青州市接收安置条件(以青州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2018、2019年退役的)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报考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定向岗位的,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在职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九)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青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3日11:00。
报名网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高160像素×宽1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1:00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市政府大楼618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11月18日9:00—11月2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周六)14:00至16:00。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参加笔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2.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老师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3.笔试成绩和入围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公布。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2020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认证、学位网认证各一份。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供青州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报考面向青州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的证明并附有关任职文件。
5.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进入现场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公布。
(四)面试
面试参加人员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发布。
1.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市艺术剧院鼓演奏员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予以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发布,请及时关注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青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822718(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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