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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任城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简章》中“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不能出具的,可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及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须符合岗位条件中规定的时限要求。
4、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及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7、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报考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8、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岗位对专业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工作经历对医院等级有明确要求的还须提供医院等级评定相关文件证明。
9、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
1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1、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本须知内容、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名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按照“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格式填写,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期间不得存在时间间隔(如未工作可以填写待业),并填写到至今。
12、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13、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务必核实准确,整个应聘过程中,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要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14、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岗位汇总表》
政策、技术咨询电话:0537-67686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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