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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健康证明、承诺书需提前准备!不合格禁止考试!

环球网校·2020-11-05 10:52:13浏览4361 收藏872
摘要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10月31日,距离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还有19天,202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健康证明、承诺书需提前准备!不合格禁止考试!详情如下:

编辑推荐:各省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要求汇总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10月31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越来越近,紧张备考的同时,别忘了还有一件事——准备健康证明。

由于今年疫情的原因,在今年在教资笔试公告中,大部分地区都有新增了这样的要求:

上交健康证明材料。部分地区的考生需要提前半个月左右就开始准备。一般地要求如下(各省要求各不一致):

①提前申领本地健康码,且健康码状态正常;

②跨区报考考生需要提前在报考地做好居家连续14天隔离。

③来自非低风险地区的跨考考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并且,如果健康证明材料不合格,即使你准考证身份证都带了,也没法进考场。

下面小编总结了各省的防疫要求,一起来看一下,早点做准备。

江苏

1. 考生备考期间应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区。所有考生在10月16日前申领“苏康码”,以便进入考点时接受检查。(申领途径: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获取“苏康码”。)

注:外省考生申领“苏康码”暂不能确定到达江苏后详细地址的,可暂填考区所属地自考办地址,待详细地址确定后,自行更正。

2.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江苏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每场考试均须上交《健康报告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表格(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

3.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川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6号)精神,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上交一张。

福建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10月17日起,建议考生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等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下简称四类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云南

云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7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公众号“云南卫健委”申领健康码,如健康码为黄、红码者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试前,请各位考生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扫码,健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且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当天如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无相应检测结果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昆明市或云南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笔试当天,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试当天,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编辑推荐:环球网校考后发布: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各科目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12月10日,考生“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即可免费收到各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等考试信息的短信提醒。

湖北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

考生在考前体温监测中发现有咳嗽、发烧等身体状况异常的,应提前向所在考区的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排队接受安检,考场内不可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六、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

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七、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于10月15日左右发布《黑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报考本次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的考生,须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天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请考生认真阅读并落实《2020年天津市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2020年天津市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北京

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时需自备口罩,入场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点管理。

上海

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请考生自觉对照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中的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进行自我排查,并填写附件4.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江西

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考生需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口罩,入场时需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异常需服从管理。

湖南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见附件2),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赴考点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出行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山西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了解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考生考前14天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2)(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由于考试科目不同,考生考场变化大,每科目填写一张,考试当天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

甘肃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NTCE安全有序组织,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指导意见中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与“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宁夏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青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安徽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10月16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10月31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老师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9月4日

重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的精神,将在笔试前14天起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一张。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应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发热考场考试的考生,需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山东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0月17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0月17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二)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个人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新冠肺炎治愈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

吉林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考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吉卫明电﹝2020﹞377号),提醒广大考生自觉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一)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确保本人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在现居地或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保证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手机在微信吉事办程序中下载)。并在“吉祥码”下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按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我省《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规定以及地方政府防疫要求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五)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需提交《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参加第一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吉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交给监考员。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按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执行。

辽宁

(八)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河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请考生仔细阅读《202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在考试期间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河北

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及时掌握本次考试的各项新冠疫情防控制度和考点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和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申报等工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务必注意当地规定的证明有效时间,按相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参加考试。不符合相关要求将无法参加考试。

浙江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两周起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关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以及考试当天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考人员、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报考人员、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过程中,须遵守考试机构及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及考点相关安排。

广东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需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贵州

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过《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日期:

联系电话:

广西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坚持每日健康码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海南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考生守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自10月24日(考前7天)开始,考生可通过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海南政务大数据公众号、码上办事APP、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登录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4.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5.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6.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7.测温后领取手机专用信封,在进入考场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手机专用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和座位号,安检进入考场时将信封袋交给监考员,考试结束后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发回考生本人。

8.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考前7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健康码或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时,经确认发热(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③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陕西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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