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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答对象
首先一个层面是“作答对象”,在思维能力的题目中有可能是关于教师的当下热点、名言警句、寓言故事、社会现象等;在人际关系能力的题目中有可能是和同事或领导之间关系处理上;在计划组织的题目中有可能是组织一次班级活动、交流会、家长会;在沟通能力的题目中有可能是说服同事、汇报工作或公开课等。这些是最浅层次的,考生的回答必须紧紧围绕“作答对象”来展开,否则就会“满嘴跑火车,离题已万里”。
二、作答方式
然后一个层面是“作答方式”,往往和具体题型相对应,它决定我们答题的整体思路。规范的题型包括自我认知、同事协作、组织策划、职业理解、沟通能力和教育机智。在使用“目标导向法”时,这种划分就过于复杂了,也是没必要的,应予合并。可以将同事协作、组织策划、沟通能力、教育机智合并,成为“综合分析”题;可以将“职业理解、自我认知”合并,因为本质上这两类题型,均是考查考生在教师观、学生观、教育观(当然也包括择业观)等方面是否具备合适的思维方式,可称为“职业认知”题。这样一来,仅分为两类,可精简题型,化简思路,考向明确。
三、作答重点
最后一个层面是“作答重点”,答非所问是套路化应答方法的根本问题,因为套路化追求的往往是答题思路“大而全”,而现在命题的发展方向是“小而深”。如教师行为类题目,之前的作答总是从“提出观点、分析论述、解决问题”这种系统的思路来谈,而现在则可能单独就”提出观点”或单独就“解决问题”来考查。因此,在提出观点的过程中,还必须要再具体一点,进行“矛盾分析”,抓住题目的主次矛盾,仅仅围绕矛盾来分析、阐述。从试题分析来看,一道题目往往只有一个主要矛盾和少量次要矛盾,如分析到这个层面,基本就能够找到一个题目要解决的所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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