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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巩固“市长进校园”活动成果,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海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招聘4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9年海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相匹配,专业详见《2019年海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专业设置参考《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6、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报考专业技术类岗位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初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7、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文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0、报名所需所有证件应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http://www.mdj.gov.cn/)和海林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海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名的有效文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林海路188号)
政策咨询电话:0453-7320501 0453-818261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工作人员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后果考生自负。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1、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按照专业二级目录分类命题,限定具体专业的岗位单独命题),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笔试结束后,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报请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笔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海林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海林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考核与体检
1、组织考核。由海林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社区或单位证明、查档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核或体检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照上述程序办法,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合格者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和海林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及落编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遴选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由纪委派驻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收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人员,都要主动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0453-8182061、0453-7330806
电子邮箱:3195384511@qq.com
海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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