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表了解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实施细则修改内容

环球网校·2019-08-30 10:26:25浏览46 收藏18
摘要 近日,浙江省起草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实施细则>的决定》,对《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一定的修改,环球网校小编带您用一个表了解本次修改的内容。

相关推荐《关于修改<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实施细则>的决定》起草说明

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前后对比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第二款 由三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第三款 由三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十条第五款 三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第十九条 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者,由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者,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外省(市、自治区)中医(专长)医师拟在我省执业的,需经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并注册。 外省(市、自治区)中医(专长)医师拟在我省执业的,需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注册。
 

以上内容就是环球网校小编为您整理的“一表了解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实施细则修改内容”全部内容,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您可以点击下方资料下载按钮免费获取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精品备考资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