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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对象:
参加一级翻译资格考试的考生和二级翻译资格考试免试一科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期间到省政府外事办508房间(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5号;电话:0371-65688816)进行资格审查。省政府外事办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口(笔)译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级翻译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口(笔)译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复印件。
二级翻译资格考试免试一科的考生:需携带《口(笔)译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