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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合同人员教师招聘165人公告
为了有效缓解玉泉区各类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的推进玉泉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玉泉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195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因岗位原因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其中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工资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不限户籍,不包括2019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
(注: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5.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二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未明确研究生专业的岗位请以本科所学的专业对照岗位要求合理报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年7月20日至2001年7月19日期间出生),玉泉区教育局各岗位在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含37周岁)(1981年7月20日至2001年7月19日期间出生),玉泉区应急局消防员岗位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1990年7月20日至2001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7. 玉泉区应急局水务岗位、消防管理岗位、道路交通管理岗位建议男性报考,并要求报考者身体素质突出,能够吃苦耐劳。玉泉区应急局的“项目人员岗位”仅限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报考(不包括2019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玉泉区应急局消防员岗位仅限曾在部队服役并已正常退役的退役士兵报考。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9年7月19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 2019年8月7日9时-8月9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7日9时-8月10日10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直接向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471—5687033,5686346(教师类岗位咨询电话0471-597445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8年、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8月7日9时-8月1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双科报考费为120元、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19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8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8年、2019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附件3)2份,于2019年8月13日-8月14日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 ,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免收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19年8月13日- 8月14日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附件2),并逐级审核。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具备政策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需携带本人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于 8月13日9时—8月14日17时(工作时间内)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对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的人员不予加分)。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进入面试后的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项目人员岗位、消防员岗位开考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项目人员岗位、消防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将采用该岗位考生全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排名的办法,项目人员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须达到同试题(包括笔试、面试)所有岗位总成绩的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环节;消防员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环节。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8月21日9时至8月22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 笔试
(一)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其他非教育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其他各类岗位单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1、报考应急局消防员岗位的报名人员,如曾服役于消防部队一年以上的加5分。
2、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2.5分。
笔试加分最高为5分,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总加分值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考生进入面试后不再享受加分。
3、未在指定日期对个人加分材料进行确认的考生,对其加分项不予执行(少数民族加分除外)。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应急局项目人员岗位、消防员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服务期间考勤证明。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消防员岗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现场填写《参加体能测试承诺书》。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消防员岗位考生本人拒绝填写《参加体能测试承诺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6.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考核、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非教育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其中消防员岗位面试还增加体能测试。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不包括应急局项目人员岗位、消防员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消防员岗位面试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在面试当天统一进行。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成绩标准采用最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四)。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并自行准备适合体能测试所需的服装(不得穿跑鞋)。对于在报名阶段未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的考生或未如实填写《参加体能测试承诺书》并在面试环节发现不适合进行体能测试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不在递补。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 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消防员岗位的人员体检还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岗位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19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687033
0471—5686346
0471—3690468(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960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方案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玉泉区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
附件3:玉泉区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玉泉区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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