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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环球网校·2019-07-31 13:35:08浏览38 收藏11
摘要 重庆自考跨省转出办理一年两次,2019年重庆下半年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时间8月26日至8月30日,转出需要符合一定要求,具体重庆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流程如下:

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一)转出受理时间:

2019年办理时间:上半年:转出受理时间:2月25日至2月28日,下半年:转出受理时间:8月26日至8月30日。(正常工作日内)

(二)转出受理机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三)跨省转出材料:转出地准考证(重庆市)、转入地准考证(接受地)、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审核原件,需本人签名。

(四)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附1)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备注: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电子档案与非电子档案同时存在,处理方式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办理,之前转考办法自新规定实施起同时废止。

重庆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跨省转出流程图

二、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1.重庆市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前往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转出,并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3.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4.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5.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重庆市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7.考生有证在报考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8.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9.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三)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重庆市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四)转出办理: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自考办进行现场办理。对完成现场办理手续的考生,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以上是《重庆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流程》,更多自考考试相关资讯欢迎继续关注环球网校自考频道,报考自考的伙伴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精华备考资料,精彩不容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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