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报考条件
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1、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建(构)筑物消防员”)
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注:初级两个条件符合一个即可报名,中级四个条件符合一个即可报名。
“本职业”指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正规职业培训”指经正规程序审批的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按照规定学时(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个标准学时)进行的培训。
▲报名需按要求提供的清晰材料如下:
初级:
①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②小两寸证件彩照电子版,分辨率不小于390*567,文件大小小于1M,格式为jpg/png/bmp;
③身份证扫描件1份;
④初中以上学历证书或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扫描件1份;
⑤证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需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报名,并上传结业证书扫描件1份;
⑥证明“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的,需上传从事本职业工作的单位工作证明扫描件一份;>>点击查看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