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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二节工资薪金所得

环球网校·2019-07-16 09:36:03浏览48 收藏19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二节工资薪金所得”本文分享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汇总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1、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等受雇有关的所得

【注意】独生子女补贴;公务员工资中未纳入基本工资的补贴、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税

2、劳动合同解除取得、一次性补偿

超平均工资 3 倍的部分,一定期限平均计算

3、领取一次性补偿

可扣除三险一金后征收

4、离退休人员

再任职

从原任职单位取得补贴

5、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

6、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7、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

8、企业年金

缴纳时,超过工资 4%的部分

9、兼职律师

兼职从律所取得工资薪金,不再检出其他费用

10、非营利性研发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转让收入中的现金奖励

减按50%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配套习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工资薪金的有()。

A.年终奖金

B.劳动分红

C.季度奖金

D.加班工资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ABCD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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