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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7月13日)

环球网校·2019-07-15 08:30:23浏览164 收藏32
摘要 2019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大家已经开始了认真的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7月13日),跟小编一起来练习吧!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请持续关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祝大家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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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7月13日)

1、【多选】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不是本单位的人员,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这些人员包括(  )。

A.项目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

C.钢筋组组长

D.安全管理人员

E.木工

2、【单选】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情节严重的,应(  )。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B.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C.吊销资质证书

D.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单选】甲公司的资质等级为二级,而某工程项目需要一级资质的承包商承建,于是甲公司就借用了乙公司的资质证书,承揽了该工程,后来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给发包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请问,赔偿责任应当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发包人

D.甲公司和乙公司连带

【答案解析请翻页查看】

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7月13日)答案

1、【答案】ABD

【解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2、【答案】C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答案】D

【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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