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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法〔2019〕79号)、《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贵安新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任务
(一)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贵安新区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2019年,贵安新区安排“特岗计划”12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0名;县“特岗计划”2名。
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3个,小学岗位7个;县“特岗计划”设幼儿园岗位2个(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二、原则和要求
(一)招聘教师结合贵安新区实际需求,主要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二)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新区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2.以上报考人员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其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县“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必须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2.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贵安新区户籍人员。
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如没有完成招聘任务,将进入第二阶段招聘工作,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和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处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安教育”。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26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516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30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地点: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定后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社会事务管理局会同抽取老师拟定。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4日。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符合条件的确定在新区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区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贵安新区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于7月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9日前须将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指标(按附表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审核后于7月11日后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和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处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安教育”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7月20-2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516室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社会事务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于7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9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音乐、美术、体育、生物类命题。其中报考报考生物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贵安新区设1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指定的考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贵安新区官方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贵安新区规定的时间、制定的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须于8月11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贵安新区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贵安新区指定医院(另行通知)进行。体检须于8月14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8月16日前完成。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贵安新区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时做好空缺岗位的补录工作。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于8月17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样式见附表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给《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贵安新区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2019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在特岗教师到岗后及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guizhou _edu),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851-88900703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贵安新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或贵安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贵安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851-889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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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xlsx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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