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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为保证2019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顺利进行,结合我区2018年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资格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自治区内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截止2018年12月31日),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师承所在市辖区内,至少两名熟知被推荐人医术水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老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所推荐内容应与申请者填报中医医术专长相一致。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本区内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普遍认可;
2.由医术实践所在市辖区内,至少两名熟知被推荐者医术水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所推荐内容应与申请者填报中医医术专长相一致。
(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或者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或已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者,都可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二、报名材料
(一)师承学习人员。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表1-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4张;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4.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5.自跟师学习时间确定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
6.两名推荐医师的推荐表(附表2)、承诺书(附表3),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7.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原件。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及结论原件;
8.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9.提供5份报考中医医术专长的典型案例。
10.报考专长涉及内服或外治中药者填写中药知识考核申报表(附表7)。
(二)多年实践人员。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表1-2);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4张;
3.两名推荐医师的推荐表(附表2)、承诺书(附表3),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学术渊源、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5.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附表4);
6.提供5份报考中医医术专长的典型案例;
7.报考专长涉及内服或外治中药者填写中药知识考核申报表(附表7)。
(三)已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1-2);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4张;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5.提供5份报考中医医术专长的典型案例;
6.报考专长涉及内服或外治中药者填写中药知识考核申报表(附表7)。
三、报名材料要求
1.医术渊源材料。中医医术渊源证明材料,应描述出自己医术渊源的传承脉络,包括接触中医时间、接触中医形式、学习或掌握的中医典籍和主要中医学术思想阐述等方面。
2.医术专长综述。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填写应围绕考生所报中医医术专长,包括中医医术专长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申报1个病证或技术不少于1000字,2-3个病证或技术不少于2000字,需单独提供。
3.患者证明材料。长期实践人员提供的10名患者推荐证明材料中,患者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真实可靠、能随时联系,证明申报者的中医医术实践经验和疗效。如经核实,有3名及以上患者无法联系、不知情等情况,取消申报者申报资格。
4.典型案例材料。案例中必须包含患者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就诊时间等信息,还应包含主症主诉、中医四诊辩证、中医诊断、治则治法和具体方药,理法方药应相一致。
5.中药知识考核品种。使用内服或外治中药的申请人必须填报中药知识考核品种,在指定的品种目录中(附表7)选择本人长期实践过程中常用的中药80种(亦可填写自选中药品种)。
以上所涉及各类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核对象自行备份。
四、报考技术类别和数量
(一)类别:中医药专长技术分为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内服方药为主辅助外治技术类,外治技术为主辅助内服方药类等四类。
1.内服方药类专长填报按照“内服方药+具体病证”的方式进行填报。具体病证应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病证申报目录》(附表5)中所列病证进行填报。
2.外治技术类专长填报按照“外治技术+具体病证”的方式进行填报。具体外治技术应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外治技术申报目录》(附件6)中所列外治技术进行填报。
3.报考内服方药为主辅助外治技术类和外治技术为主辅助内服方药类的应将两者都填写明确,具体参照上述规定。
(二)数量:每名报考人员最多只能报考3个病证或3项技术,不能兼报。
(三)2018年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报考规定:增加治疗病证或技术范围的,按照2019要求重新申报、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不增加治疗病证或技术范围的,直接参加考核,涉及使用中药的,填报《中药知识考核申报品种目录》(附表7)。现场考核与2019年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分批次进行。
五、报名程序
(一)县级初审。申请人向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宁东地区到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与2名推荐医师共同到县(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名现场签订《推荐承诺书》(附表3);县(区、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在本辖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汇总表》(附表8)、初审合格材料、公示情况报送上级市卫生健康委。
申请人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市级复审。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初审意见,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将复审合格材料报送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宁东地区初审材料直接报送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
(三)自治区审核。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组织老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名单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
(四)公示公告。经自治区审核合格的,将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名单、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制发《2019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地点:申请考核人员长期临床实践地所在县(区、市)卫生健康局。
(二)资格审核时间
1、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7月20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
2.市卫生健康委于7月30日前,对县(区、市)卫生健康局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
3.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于9月15日前,完成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并将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公示。
(三)考核时间
2019年11月。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老师现场评议和实地调查核验相结合。现场评议根据被考核人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外治技术操作、中药相关知识考核等。实地调查核验是对现场考核合格人员,组织老师到其医术实践所在地通过走访群众、实地查验被考核人临证实践等情况。
八、现场考核程序
(一)医术专长陈述。被考核人陈述本人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性等。
(二)现场问答及诊法技能操作。考核老师围绕被考核人医术专长进行提问;考核申请人诊法技能、外治技术操作。
九、现场考核内容
(一)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
1.医术专长陈述(5分钟)
被考核人陈述本人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的具体内容、适应症及特点;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2.现场问答(10分钟)
围绕被考核人医术专长陈述中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治疗方法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问答。
3.诊法技能操作(10分钟)
围绕被考核人医术专长,结合中医四诊理论,进行中医诊断技能操作。
4.中药知识考核(5分钟)
(1)考核被考核人相关中药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常用剂量等知识;
(2)围绕被考核人使用的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二)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
1.医术专长陈述(5分钟)
被考核人陈述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和适用范围、有效性和典型案例、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2.现场问答(10分钟)
围绕被考核人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治疗方法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问答。
3.外治技术操作(10分钟)
围绕被考核人医术特长,现场进行外治技术模拟操作,同时叙述技术操作要点。
4.中药知识考核(5分钟)
使用外用药物的,或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
(三)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或者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适当增加配合部分相关考核内容。
十、考核合格标准
现场考核合格票数多于不合格时,考核结论为合格;合格票数少于不合格时,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对现场考核合格者,组织相关老师到被考核人实践地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根据现场考核和实地调查核验情况,考核老师组经综合评议后,对被考核人做出最后考核结论。考核结论为合格者,考核老师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范围进行认定。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报考人员情况复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定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大众传媒、粘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将报名通知、时间、地点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让申请人全面了解报名条件,考核流程、时间、内容和程序等相关政策。
(三)严格时间节点,按时上报资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初审、复审及资料上报工作。
2019年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方案文件与有关表格可登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nx.gov.cn)查询和下载。
附表:【点击下载】
1-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1-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推荐表
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推荐医师承诺书
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推荐证明材料
5.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病证申报目录
6.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外治技术申报目录
7.中药知识考核申报品种目录
8.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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