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三节票据权利

环球网校·2019-06-24 09:50:12浏览47 收藏4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三节票据权利”本文分享票据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第三章 支付结算制度

第三节 票据

票据权利

付款请求权 第一顺序权利 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支票付款人(主债务人)

追索权 第二顺序权利 收款人、背书人、保证人(权利人)

票据权利的取得

假设 前手是善意的

权利:已付对价的当事人,享有完整有效的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享有同样的票据权利

前手是因欺诈等取得票据的 不享有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前手是因欺诈等取得票据的 该前手的权利应受其再前手权利的影响,无偿取得之人也受前手的影响

备考中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时候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三节票据权利,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