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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一章第一节法律事实

环球网校·2019-06-10 09:15:38浏览107 收藏32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一章第一节法律事实”本文分享法律事实的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法律事实

1、法律事件

自然(绝对)事件: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

社会(相对)事件:社会革命+战争+重大政策改变

2、法律行为

(1)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

(2)行为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作为)

消极行为(不作为)

(3)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行为

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等)

(4)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单方行为(遗嘱)

多方行为(合同)

(5)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

要件要式行为

非要式行为

(6)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

代理行为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暂未公布,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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