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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优先发展现代化教育”要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雄安新区基础教育水平,由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雄县人民政府、清华附中合作筹建雄安新区雄县第三高级中学(暂定名,下同)。为进一步发挥北京教育资源优势,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委托清华附中组织实施新建雄县第三高级中学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42人,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地户籍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雄县。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胜任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本科、硕士应往届毕业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教师需具备与报考专业或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聘用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七)2019年7月底前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证书:师范类本科一批(直本)学历证书;或非师范类国家重点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历证书;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5日12时起至6月9日15时止。
2.报名网址:http://jjh.qhfz.edu.cn。
3.报考人员按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4.网络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考核(由清华附中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雄县教育局负责协助。)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核采取笔试、面试与试讲等相结合的方式。
1.资格初审
(1)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的4倍时,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笔试人选;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4倍时,按4倍确定笔试人选。
(2)确定笔试人选的优先顺序为:①报考使用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为博士、硕士、211工程院校本科、本科一批);②报考使用学历是否师范类专业;③报考使用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④出生时间较早者。
(3)报名人员在报名网址:http://jjh.qhfz.edu.cn查看是否进入笔试,并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试卷采取百分制设置,参照国家正规考试进行封闭式闭卷答题和封闭式阅卷。由清华附中组建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等相关事宜。
(1)报到时间:6月10日下午3:00报到,需要带简历(带照片)、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笔试时间:6月11日8:00
(3)笔试地点:清华附中。
(4)笔试内容:学科学术综合素质考察。
(5)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与试讲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二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二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计划,直至取消该计划。
(2)6月11日面试与试讲:语文、数学、英语学科;6月12日面试与试讲:其他学科。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简历(5份)参加面试与试讲。本科一批(直本)报名的外省生源地人员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录取证明;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与试讲为一个环节,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负责面试与试讲评价打分的评委由3——5人组成;面试与试讲工作小组人员进行汇总,填写《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测评表》。
(4)报到、面试与试讲地点:清华附中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清华附中)。
4.依据面试与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进入心理测试(时间:6月13日)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报考使用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硕士、211工程院校、本一)、报考使用学历是否师范类专业、报考使用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三)体检
1.由雄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递补
在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时,进行递补。递补顺序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顺序一致。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雄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录用及待遇
(一)所有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招聘教师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期三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人员标准落实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
(三)“211工程”院校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文史、理工类(不含音体美专业)毕业生,按月发放住房补贴,高中每人每月1500元,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五、招聘咨询电话
关于招聘待遇及其他事宜,请致电雄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312——5819309;
关于选拔、考核、心理测试有关事宜,请致电清华附中人力资源中心。
咨询电话:010——62792528。
附件1:《2019年雄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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