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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13):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环球网校·2019-05-30 11:25:55浏览44 收藏13
摘要 为了让考生专心备考,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复习精华资料,减少大家自行收集资料的时间,哪些考点应该记住,哪些内容了解就好,以下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13):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请考生仔细复习。

编辑推荐: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汇总

1.一般纳税人:

(1)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2%

新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放弃减税,依3%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17%)×17%

(3)净值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2%

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列举的五类货物
11%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
6% 增值电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
零税率 出口货物;列举的应税服务P51
小规模纳税人 3%、2%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一般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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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13):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考点和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后进入页面即可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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