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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承担北京自学考试主考工作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2019-05-29 15:57:01浏览40 收藏4
摘要 2019年8月1日起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承担北京市自学考试主考工作通知,具体过渡期安排、毕业论文及证书申领规定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承担北京市自学考试主考工作通知

由于办学目标调整,北京师范大学将不再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工作。经多方研究,决定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专升本),金融管理专业(专科),金融学专业(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等6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此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变更说明

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专升本)等2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变更为中国传媒大学,金融管理专业(专科)、金融学专业(专升本)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北京北大方正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北京联合大学。

二、过渡期安排、毕业论文及证书申领规定

1.专科专业:

截止到2021年上半年,符合专科毕业条件且成功申请毕业的考生,仍可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2021年下半年起,考生须申请新主考学校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接受毕业申请,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2.专升本专业:

截止到2020年12月成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的考生,2021年上半年仍可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2021年下半年仍可申请北京师范大学的学位,自2022年起,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自2021年下半年起,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接受毕业申请,考生应向新主考学校申请毕业,符合新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2022年起应向新主考学校申请相应学位。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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