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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拟引进优秀骨干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在职在编骨干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一)苏州市相城区春申中学3人;
(二)苏州大学实验学校22人;
(三)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7人;
(四)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8人。
具体引进学科及人数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引进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6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下列A、B、C三类中任一条件:
A类引进人才: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老师。2.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3.教育部卓越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等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4.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B类引进人才: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获得者)。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4.“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5.省级以上老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C类引进人才: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获得者)。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3.省特级教师。4.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5.45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老师、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6.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特级教师后备、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四、报名及考核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16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按以下顺序排列:①《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⑤在职在编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上年度考核登记表等);⑥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⑦学校管理业绩材料。
(三)报名及考核方式(附件)
(四)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岗位报名出现空缺,可依据应聘人员个人意愿,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政审和资格复核
录用单位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录取和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委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经申报,可享受相城区教育人才奖励政策相关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045、0512-85182252。
十、本公告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相城区春申中学引进咨询电话:0512-65715857;
苏州大学实验学校、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引进咨询电话:0512-66738802;
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引进咨询电话:0512-6683074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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