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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第16期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满足我省广大学员的培训需求,开展第16期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2019年第16期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的人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男子在18至50周岁之间,女子在18至45周岁之间(有学习能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日期和费用
(一)培训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6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培训12天。
培训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15号楼明月街174号火炬物联网大厦406会议室。
报道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泽路789号科技创新城艾欧酒店科技公寓6号楼一楼111会议室。
报到时间:2019年5月24日9时-15时
培训对象:本期只接收齐齐哈尔地区的报名学员。(报名已满)
乘车方式:
哈尔滨火车站—松北区科技创新城世泽路789号(祥安大街派出所)。
1、乘47路区间车直达科技创新城站下车。
2、乘14路公交车到公路大桥站转125路公交车至科技创新城站下车。
哈西站—松北区科技创新城世泽路789号(祥安大街派出所)。
1、乘129路公交车至湖畔绿色家园站下车转122路公交车至科技创新城站下车。
2、地铁三号线倒1号线转47路区间车至科技创新城站下车。
(二)费用合计:每人1845元
1、培训费1500元(哈尔滨市道外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账号23050186555100000321)。
2、职业技能鉴定费345元(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8945813)。
3、报道费用现场现金缴纳。转账缴费单位的学员请报到当天现场办理。
4、需要提前往宾馆转账住宿费用的学员请找 王春祥,电话:17745641058
(三)学员食宿:
学员住宿采取自愿原则。学校推荐为学员住宿提供优惠,住宿学员每人每天120元,含三餐。同时提供晚自习教室进行学习。
(四)培训管理方式:
不实行封闭管理。上课实行点名制度。
(五)联系人:王老师 13114612579
苗老师 15636008065
三、培训内容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主要包括:
(一)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工作概述、燃烧学基础知识、初起火灾处置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电气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水力学基础知识。
(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基础知识。
(四)职业道德。
(五)消防控制室监控。
(六)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七)实际操作。
四、培训要求
(一)学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2019年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登记表》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学员《开 发 票 信 息》(需要单位报销学费的学员,开发票信息表请全部如实填写,不清楚的咨询财务人员。个人学员请填写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期小2寸(34*42毫米)免冠彩色照片9张,照片背景颜色不限。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期间不得请假,非上课时间学员实行自我管理,自觉复习所学课程。
(三)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获得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职业培训合格证》,获得参考资格后,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黑龙江)站的职业技能鉴定(含国家实操考试和国家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获得国家颁发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请查看原文(http://www.hljxfxh.com/tztg/2019/05/1504.html)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