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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2019—2020学年中央银龄讲学计划的通知》(新教厅办〔2019〕75号)要求,现就做好哈密市2019—2020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岗位
2019-2020学年,哈密市共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40名,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区内外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在范围之内。
(二)资格条件。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合格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五、履约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1学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讲学协议。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讲学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3号哈密市教育局310室,报名时请提交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近6个月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邮箱:1291330869@qq.com,报名时请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此邮箱。
七、人员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和组织遴选确定的拟招募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由区县教育局与招募对象签订协议书,按协议书约定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招募学校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胡老师
(二)联系电话:0902-2254581,1357967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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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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