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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关于下达市教育局2019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江山中学教师岗位
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具有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含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要求:
(一)户籍要求
1.应聘者须是江山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或于2019年5月19日(含)前取得江山市常住户口。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师范类专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6)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以及报考者的配偶在江山市从事工作(须提供配偶在江山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一年及以上的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教师资格、普通话及专业要求
1.报考者须取得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在一年见习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相符。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9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4号)
3.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参加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江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4.资格审查: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以支付宝交纳考试费费15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可免交笔试费用),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笔试费用。
江山中学的招考岗位日不设开考比例,有符合条件报名者即可开考;其他招考岗位按1:2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或核消。
(二)考试
1.江山中学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入围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中小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1)笔试:应聘者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门学科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确定,分值为100分。
(3)面试: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门学科依据笔试成绩(30%)与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其他学科应聘者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江山中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得分即为考试总成绩;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门学科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40%+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30%,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报考其他学科的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入围体检的对象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各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所有考察对象须于7月15日前持有效证件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六)聘用
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将根据工作进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有新招聘录用的教师须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递补录取
若有拟录取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若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招聘计划缺额或本年度其它各类招聘计划数(含提前招聘已达成招聘意向的教师)有缺额的,不足名额从中小学语文、数学入围面试的未录取对象中,以语文和数学2:1的比例,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轮流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录取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
(八)报到培训。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要求于2019年7月底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再确定工作学校和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二)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初中)教师年人均收入12万元左右(实发),高中段教师年人均收入14万元左右(实发),并呈增加趋势。
(三)分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衢州市以外户籍的新教师,市教育局将提供城区单人过渡性用房。
(四)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农村学校在职在编单身教师可申办《江山市教师“进城送家”入住证》,以较低的价格入住城区指定宾馆(教育局有补助)。
(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新教师根据市人才政策享受5万元安家补助费。
六、其它事项
(一)为提高报名效率,考生须登录网址:https://dd.jsform.com/f/5cd180b654bc483d3934fd86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网上填报提交报考信息。现场报名时,要带上有关材料的原件,材料复印件按附件2材料清单中的顺序依次装订:报名表→身份证(委托书)→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学生提供毕业生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师范生证明。
证明类材料一律提供原件;证书类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现场归还各报考人员。
(二)代理报名的,须提供代理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入报名材料。
(三)应聘者提供的各种报名材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或不按要求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五)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26016。
(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江山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加入本次招聘工作QQ群,群号:423431809,加群时备注报考学科、考生姓名用于身份验证。
江山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yun.jsjszx.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8室);
联系电话:0570-4071670、4071377;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八、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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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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