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报名对象条件
(一)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
1、经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在本职业岗位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已参加过2018年第二批(即6月24日)以后至2019年第二批(即6月23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二)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
1、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消防职业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5、已参加过2018年第二批(即6月24日)以后至2019年第二批(即6月23日)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已参加过过2018年第二批(即6月24日)以后至2019年第二批(即6月23日)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内容就是环球网校小编整理的 “2019年四川第二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报名条件",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消防员考试试题/考点精华”免费下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