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报考
  • 备考
  • 政策
短信预约 财税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会计实训: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收到当年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环球网校·2019-09-17 15:23:10浏览108 收藏43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会计实训: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收到当年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本文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疑惑解答,希望本文对考生有所帮助。

问题:某公司2019年3月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2019年5月份收到当年2月份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上述发票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该例中公司在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办理进项税额选择确认后,应将该笔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即可免费收到准确会计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收到当年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更多账务处理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