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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招聘使用聘用控制数幼儿园专任教师3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所设定的范围和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条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9年5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即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四)身心健康,无口吃,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等遗传病史,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均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7年内的。
5.现役军人。
(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5月5日至2001年5月5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9日。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3829190。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需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相关表格。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面试。
(二)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即以试讲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单独备课20分钟后进入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的内容依据现行学前幼儿教材内容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县人社局核准或因考生缺考,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命题、时间与地点
(1)面试的命题方式及内容: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
(2)面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
(3)面试地点:德保县实验小学。
(三)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评分表中的“教学实施能力”项总得分较高的确定为进入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四)体检
1.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已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理。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五)聘前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拟聘人员的公示由县人社局在百色人才网发布,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等情况,均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待遇及岗位管理
(一)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属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可以在本县公办幼儿园内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参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执行。如国家出台相关的聘用政策要求,其聘用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岗位管理
1.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设置数纳入单位设置总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实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五、招考纪律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附件:
1.德保县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控制数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
2.德保县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控制数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德保县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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