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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德州市陵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学专科学历户籍所在地为德州市范围内(必须在2019年5月6日前落户,2019年应届毕业生为德州市生源的除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在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后备教师),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网上初审:2019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6: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2019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5月15日上午9:00—5月26日上午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竞争激烈的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5月10日16:00前到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到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需向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县市区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他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9年5月6日之前取得。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6日前取得。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岗位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说课和答辩。其中说课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听课老师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2至3个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老师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
面试由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计划数大于8人(含8人)的招聘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24人参加面试。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须体检合格后再公示聘用,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8283809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附件: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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