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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宜昌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9-04-24 12:36:54浏览55 收藏11
摘要 2018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告一段落,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 "2018年湖北宜昌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更多模拟试题及复习资料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城乡规划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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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报名点考生:

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于2019年4月24日开始办理,请考试合格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考生须另携带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证书原件,或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另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

3、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考生上述资料。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5日开始(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三、办证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人社局机关大楼(至喜长江大桥匝道处、三峡烟草旁)203号办公室。联系电话6056347。

乘车路线:

市内乘6路、11路车在宜化大楼站下车后直行约1000米;

市内乘11路、25路车在北门外正街站下车即到。

四、友情提示:

依照“人社部第31号令”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要求,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职)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将按成绩作废,证书收回进行处理。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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