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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东莞“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招聘教师岗9人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04-12 13:36:14浏览33 收藏9
摘要 2019广东东莞“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41名博士人才,其中包含教师岗9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5日5日,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0日,请有意向的考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前准备报考资料,及时参与报名。

东莞市实施“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启动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从2019年起,用3年时间,选拔100名博士专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用3年时间,选拔100名博士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推动建设一支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专业素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现面向社会招聘41名博士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4人、专业技术岗位23人,市属国有企业岗位1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和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到事业单位任职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聘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或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入户东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包括2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8万元/年的生活津贴(分10年领取)。

到市属国企任职的,聘任企业中层副职岗位(或相当岗位,含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入户东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包括2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8万元/年的生活津贴(分10年领取)。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1年(国企岗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半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对已领取我市安家补助或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已领取单位发放的住房津贴和租房补贴的,安家补助按扣除已领取部分发放。试用期满后,每年发放生活津贴8万元,连续发放10年。未经批准且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离开东莞工作的,需返还安家补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取得国内外重要嘉奖或成绩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 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格(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填写附件2,报考国有企业岗位的填写附件3),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需提交的其他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需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

(5)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4.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5日5日。

5. 网址:https://www.ifuhua.com.cn/activity/dongguanTalent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0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三)面试

1.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及相关国有企业开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75分入围分数线。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根据专业符合度,该岗位与同为低于报考比例的内部遴选合并进行;如没有与内部遴选专业要求相符的,则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因岗位取消招聘而未能入围面试的考生,经组织方研究并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调剂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2.入围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水平、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市属国有企业应聘人选参照执行。

(五)政治审查和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市属国有企业应聘人选参照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企业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拟招录职位、考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面试工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审批工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一般不跨年度组织。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事业单位类:0769-22836761,联系人:单俊威;

0769-22836693,联系人:罗杰生;

市属国企类:0769-22223026,联系人:陈添伟。

东莞市“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招聘岗位表

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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