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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度第三次中级“消防设施
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核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下发的《关于2018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7]100号),我省将于2019年4月28日至5月8日进行2018年度第三次中级“消防设施操作”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核。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二、考核对象
已报名参加2018年9月16日全国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的人员和部分补考人员,共234人,具体名单附后。
三、考核地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江苏)站(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88号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培训基地院内;乘地铁10号线明基医院下,转乘96路公交车龙飞路站下斜对面即是。
四、考核方法和标准
技能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采用现场提问、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每人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考核日期安排
本次考核共安排6天,上午时段9:00 ——11:30、下午时段13:00——16:30进行,考生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候考区。其中:
4月28日(周日下午):序号1——23号。
4月29日(周一):序号24——64号。
4月30日(周二上午):序号65——82号。
5月5日(周日):序号83——120号。
5月6日(周一):序号121——157号。
5月7日(周二):序号158——196号。
5月8日(周三):序号197——234号。
注:参加补考人员的准考证考试当日发放或提前联系发放。每天上午时段原则上安排当天序号前18名考生。4月28日上午、4月30日下午鉴定站开放,考生可到站熟悉场地设备;考生也可在临考前一天下午到站熟悉场地设备,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16:00 ——16:30(考评工作结束后)。以上均遵循自愿原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侯考区侯考。
(二)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考,无法提供者禁考。
(三) 缺考者本次考试以零分计,准考证作废。
(四) 考试作弊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联 系 人:顾笑
联系电话:025-86797368。
江 苏 省 消 防 协 会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江苏)站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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