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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收缴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费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9-03-19 15:05:23浏览58 收藏17
摘要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文件精神,现将收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收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9]170号)文件精神,现将收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青海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9]170号)文件,同意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计收费[2004]152号)中B类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标准

初级:140元/人、次,中级:200元/人、次,高级:260元/人、次。

备注:理论补考:60元/人、次,技能操作补考:初级80元/人、次,中级:140元/人、次。

三、缴费时间

自成功打印考生本人准考证之日起至考生本人技能操作考试日期前1日止。

四、缴费方式

打印准考证后,填写《考生缴款信息表》(附件一),于4天内将填写无误的《考生缴款信息表》发至QQ群217591393,经核准后通过QQ群217591393回复缴款码,考生凭借收到的缴款码信息到任意银行进行缴费,并将缴费银行回执单在技能操作考试当日交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青海)站。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技能考试当日提交的资料务必真实,如复审发现有虚假等资料,不具备相应等级考试条件的,视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前期所交的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在填写《考生缴款信息表》的信息内容时务必认真,如个人原因填写有误,造成缴费相关信息不准确,所交的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自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缴费期内未交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附件:考生缴款信息表.doc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青海)站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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