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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8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9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免费师范男生另行招聘2人。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2.年龄:中小学教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幼儿教师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3.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详见《2019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19年3月18日前取得(2019年3月18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报到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不招聘福建省内在编教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和缴费。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考生应准确提供个人报考信息,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如因报考人员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2.加分手续办理: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请符合对象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到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2019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5月6日至5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www.zhenghe.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按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需达到35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后)方可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
2019年4月14日。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 政策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5月13日后,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 方式: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即按1:3从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线为百分制后的35分),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前资格审核:考生于2019年5月20日至24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准考证、报到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可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并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原件。入围面试考生的名单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短信通知),以方便联系。
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招聘的学科计划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 :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其空缺的岗位,按学科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
4.确定聘用岗位:体检、考核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学校。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政和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首个聘任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年;招聘教学点的教师在教学点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规定,招聘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应到农村学校支教3年。
3.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县将组织专项乡村教学点教师招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3321588,联系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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