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8年度辽宁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于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领取。
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须携带:
(一)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证原件。复审现场无法确定证书真伪的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三)职称证书原件;
(四)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可在附件中下载);
(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六)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领取地址:
营口市 青花大街西28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线社保大楼,民政局路南) 905房间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