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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关于发放2018年度初级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初级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申报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8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1)。
二、发放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本次证书和申报表采用如下两种方式发放:
(一)面向各报名点发放。报名点统一领回本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和申报表后,应尽快通知本报名点合格考生领取。
(二)面向合格考生个人发放。考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xxx/201610/t20161018_11447713.htm)申请证书邮政快递服务或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
三、邮政快递
(一)服务区域
邮政快递服务的投递区域仅限于广东省。
(二)申请流程及投递事宜
1.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xxx/201610/t20161018_11447713.htm)申请证书邮递服务。具体申请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邮递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3)。
2.网上申请邮递服务的考生证书和申报表将于申请成功后的一周内交深圳市邮政局投递,逾期未收到证书和申报表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3.签收邮政快递的证书和申报表时,须提供收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确认方可领取。
(三)资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资费标准:15元/人。
2.支付方式:邮政到付(邮政快递资费由邮政送件人员直接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InternetExplorer11、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
2.务必填写真实、准确、详尽的投递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投递信息错误或者不详尽及超出服务区域而造成证书和申报表未能及时投递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领取
由于此项考试合格考生较多,为了避免人流过于集中,减少考生等候时间,提升服务质效。请现场领取证书和申报表的考生,提前登录“深圳市人才园网上预约系统”或手机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预约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4、5),并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现场领取时间结束后,逾期未领的证书和申报表将转入后台归档,逾期领取的考生需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xxx/201610/t20161018_11447713.htm)申请证书邮递服务或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专栏”(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领取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9:00—12:00、14:00—17:45(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6号窗口。
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园站下车。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领取证书和申报表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szhrss.gov.cn。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19年3月11日
请大家按照以上内容及时领取深圳市2018年度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