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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通过2018年5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各考生,请于2019年4月31日前提交办理合格证书资料,现将有关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集中办理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交由区卫健委审核后退回);
3.本人1寸照片3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贴合格人员表上;
4.单位统一填写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汇总表》(附件2)。
二、个人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交由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后退回);
3.考生本人1寸照片3张(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贴合格人员表上;
4.个人委托他人办理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63765139
材料提交地点: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706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汇总表
附件3:材料提交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填写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