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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北京考区海淀考点具体报名安排通知如下:
1.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7日(节假日照常办公)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2.审核地点:长城电脑大厦一层大厅。路线:乘地铁10号线地铁在西土城B口出,北行300米。
3.需提交材料:请完成网上报名、并且所在医疗机构属于海淀区的考生,携带: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申报表需经用人单位、档案存放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存档机构公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博士必须有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5)报考医疗、护理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携带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6)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在盈利性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必须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使用大专毕业学历报考初级师资格的,须由单位提供工作满两年的证明(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9)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考生,报名表要加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的公章。报考全科医学的考生,医师执业证书需注册在全科岗位。
(10)考生所学专业需卫生相关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按相关专业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需由单位出具在本岗位工作满两年的证明(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4.请考生完成现场审核及计算机确认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及时缴纳报名费。2019年3月8日-19日为网上缴费时间,如错过缴费时间未缴费将视同放弃考试。
5.注意:
(1)只有经过电脑确认的才算报名成功。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报名费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必须有海淀辖区或区属医疗机构用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不在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不能报考。
(4)以上仅适用于医疗机构属于海淀区的考生,医疗机构属于其他区县的考生请咨询相应区县的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