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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州中医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根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8 年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是推动我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县(市)卫生计生局结合《公告》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辖区内报名、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对国家、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政策解释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媒体、网站、报纸、张贴公示等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各县(市)至少要确保《公告》张贴到村,并做好张贴《公告》图片留存。要积极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医民族医参加资格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发展壮大我州中医药人才队伍。
三、严格工作纪律
(一)认真审查把关。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在组织报名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公告》要求,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负责,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进行核实材料真实性,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核。
(二)严格报送程序。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对上报人员名单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程序进行公示,并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以红头文件形式呈文上报州卫生计生委,上报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9 日前,逾期未上报的州级将不予受理。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在实施报名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在实施报名及资格考核过程中出现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在实施考核报名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在推荐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卫生计生局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特别提示。在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 年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州卫生计生委未授权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和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培训,请各县(市)卫生计生局提醒广大考生,请勿轻信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有关考核的政策、标准、内容一律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正式文件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附件:附件1: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公告.zip
附件2:黔卫健发〔201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