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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教师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高素质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2019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教师33名,考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2019届毕业生进行招聘(“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3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各类专升本人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均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2019年度赴外地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2月2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3月6日9:00至3月11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静海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和面试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当天下午17:00前,报考人员可在考点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按当天公布的时间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学期间成绩单、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还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费45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员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签约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签约人员。人员确定后,与静海区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由静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静海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 [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监督电话:022-2893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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