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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2月23日举办泉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2019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2)(具体以双选会用人单位摊位公布的为准)。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2月18日至2000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人员;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最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考人员可根据《各单位组织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4)报考多个符合条件且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意向岗位。
(一)报名形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3日(周六)上午9:00至12:00;
报名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参加专项双选会。
1.《泉州市公费师范生双选会报名登记表》(附件3,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也可以现场填报;
2.公费师范生务必随带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一份)、高校入学时与福建省教育厅或泉州市教育局签订的《培养就业协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空白。要求份数完整)及其他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于8月31日前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三)报考资格审查
由招聘学校所属市、县(区)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招聘学校所属市、县(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并于2月26日前将考核通过入围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事行政部门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片段教学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在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市直公立学校入围人员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各(县市、区)入围人员成绩将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空白。要求份数完整)参加考试。招考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教育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学校)纪检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三)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78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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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doc
2019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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