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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环球网校·2019-02-15 10:06:16浏览90 收藏27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增值税属于非常重要的章节,内容很散,大家需要先把细节性的知识点掌握,再把他们串起来理解,需要考生全面掌握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内容。希望在环球网校帮助下,考生顺利通过2019考试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务必计算,进项谨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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