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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计委(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25号),现将我市今年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提交材料等按照《关于安徽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附后)的相关要求执行。继续使用《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有执业变更记录需累计执业时间的,应提供现执业注册登记部门出具的首次注册证明)。
二、现场确认
(一)分级受理
市考点办负责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管民营医院考生现场确认。
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
开发区社事(发展)局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非医院)考生的现场确认。
市考点办地址:市卫生人力资源培训管理中心(合肥市精神病医院院内),咨询电话:63671347。
(二)市管医疗卫生单位办理流程
1.报送花名册。考生单位填写《2019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于2019年2月13日15点前发送至市医考办邮箱hfsykb@163.com,花名册上报后不得擅自更改。市考点办将按照花名册名单进行网上初审。
2.网上初审。市考点办根据花名册名单在网上进行审核、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市直公立医院、市管民营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在2月15日、16日带有法人签字承诺和单位公章的的花名册来市医考办领取考生的申请表一份(单位再复印一份)及核对无误后盖有医考办公章的花名册一份。
3.考生确认(2月17号--24号)。各市管医疗卫生单位将两份报名表及今年新增的“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单位自行打印)交给考生本人。务必让每个考生本人确认、签名,考点办不再对考生个人填写的申请表信息进行核对。所有信息一经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由网报信息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考生自负。
4.现场确认审核(2月25日至2月26日)。考生单位汇总考生报名材料,按照花名册进行排序,到市考点办集体办理现场确认审核手续。
(三)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办理流程。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在2月26日前要完成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流程同市管医疗卫生单位办理流程。27日起各县(市)区按通知规定的要求时间,将花名册和考生材料送到市考点办。(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报名材料整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装订:1.毕业证书原件;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3.毕业证复印件;4. 身份证复印件;5.考核证明;6.承诺书(仅限于应届毕业生);7. 考生信息确认表;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1.毕业证书原件;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3.毕业证复印件;4.执业证复印件5.资格证复印件;6.身份证复印件;7.考生信息确认表;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放置报名材料前(其中2015年1月1号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用回形针固定。复印件一律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加强报名材料真实性审核。对提交虚假材料报考的,省卫健委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考生持假毕业证报考的,不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一律按使用虚假材料报名处理。
(三)加强诚信考试宣传。各单位应当在受理报名材料、现场审核等环节开展诚实守信宣传,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市卫计委将继续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