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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藏医药事业发展,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2018年,西藏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研究制定《藏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与国家同步开展藏医药诊所备案工作。加强藏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和山南市藏医院、昌都市藏医院列入国家民族医区域诊疗中心项目,实施了5个西藏自治区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2个地市藏医院预防保健能力和2个地市藏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老师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西藏自治区确定14名指导老师、28名继承人。建成4个“全国名老中医药老师传承工作室”、8个“基层老中医药老师传承工作室”、7个“西藏自治区名老藏医药老师传承工作室”,在西藏自治区藏医院挂牌国家民族医临床研究基地,日喀则市藏医院和阿里地区藏医院、索县、嘉黎县藏医院分别创成“三甲”和“二甲”藏医院。实施基层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了20个县藏医院能力建设、75个藏医馆建设,对2300余名基层藏医药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四部医典》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开展藏医药名词术语标准化建设,实施第四次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积极推进藏医药产业公司筹备工作,完成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组建方案起草等工作。
2019年,西藏自治区将根据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抓住藏医药申遗成功机遇,进一步加大藏医药工作力度。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西藏自治区〈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意见》《西藏西藏自治区藏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藏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县级藏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藏医馆的建设。
二是注重发挥特色优势,将藏医药融入所有卫生健康政策体系,加强藏医医院等级医院创建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区域诊疗中心建设。
三是加强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名老老师工作室建设等传承教育和继续教育,推进藏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四是加快藏医药科技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提升藏医药研究院和藏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国家和西藏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的研究和攻关,持续开展局级科研专项和标准化专项,科技创新取得新的突破。积极开展藏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大做优藏药产业,做好藏医药产业公司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