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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合肥清华附中合肥学校选调教师招聘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水平,经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合肥市委编办同意,合肥市人社局核准,现就清华附中合肥学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岗位计划
本次共选调7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优良,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须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6日以后出生)。
(二)资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与岗位学科一致)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老师;
2.全国模范教师;
3.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全国优秀教师;
5.省级特级教师;
6.省教坛新星;
7.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8.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9.市级“名校长工作室”、“老师工作室”领衔人;
10.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同时获得县区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11.地市级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教科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12.教育类博士(脱产)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合肥经开区管理的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考生于2020年1月6日9:00点至2020年1月10日16:00点,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教师招聘邮箱1138405757@qq.com,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清华附中合肥学校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并通过邮件发送报名表。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于2019年1月11日9:00点至17:00点到清华附中合肥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网上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编制部门出具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证明(附件2)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1张。
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清华附中合肥学校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微信公众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平台上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根据公示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面试考核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形式,如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如某岗位合格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养、师德师风、仪表仪态等。包括无生上课、说课、团队表现及综合面试环节。
4.面试计分:总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50分,说课20分,团队表现及综合面试30分。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岗位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无生上课成绩、说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确定初选人员后,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微信公众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平台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初选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微信公众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合肥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和人事劳动局审核后,由合肥经开区人事劳动局报合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批复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清华附中合肥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本年度录用的小学和初中各学科教师,将参加清华附中一体化学校的教师培训活动。
五、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由合肥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和社会发展局指导和监督,具体由清华附中合肥学校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清华附中合肥学校负责解释,合肥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和人事劳动局监督落实。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人社部门、清华附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合肥经开区人事劳动局报合肥市人社局核准后公布实施。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
010-62799579(清华附中)
监督举报电话:
0551- 63886182(合肥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0551-63886127(合肥经开区人事劳动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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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清华附中合肥学校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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