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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环球网校·2019-12-23 14:33:39浏览63 收藏31
摘要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打算报考2020年中级考生提前学习,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文围绕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介绍,希望考生打好基础,认真学习,提前掌握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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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实施。

1、行为有效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行为效力待定

①经同意或追认,行为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②拒绝追认,行为无效

相对人(不论是否善意)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③被撤销,行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020年中级会计报名什么时候进行呢?小编根据历年报名信息,预计中级会计报名从2020年3月进行,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报名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及时提醒2020年各省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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