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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资格初审地点:盟党政综合大楼一楼东北角盟人才服务局大厅。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公示确定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聘用资格),研究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初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初审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初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作为后续书面审查的唯一依据;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书面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公告详情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已经发布,以上是环球网校小编整理的“2019年内蒙古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及要求”全部内容,更多事业单位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事业单位考试频道。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即可获得事业单位考试相关备考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备考,小编在这里祝大家旗开得胜,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