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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执业医师行业动态|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关工作的通知

医政医管局·2019-12-05 10:57:09浏览12 收藏6
摘要 根据2019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会议精神,以及2019年8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面小编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内容为大家整理如下,仅供各位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小编整理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2019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会议精神,以及2019年8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现就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审核。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继续做好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资质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方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医疗机构注册信息,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1月28日

详情请点击原文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内容。

“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点击原文公告,希望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口腔执业医师行业动态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各位口腔执业医师一定要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增强个人能力。更多口腔执业医师行业动态,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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