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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二节公司设立登记

环球网校·2019-11-26 11:26:43浏览38 收藏3
摘要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打算报考2020年中级考生提前学习,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二节公司设立登记”本文围绕公司登记进行介绍,希望考生打好基础,认真学习,提前掌握教材内容。

编辑推荐: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公司设立登记

1、申请人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9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 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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