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总论

环球网校·2019-10-29 13:45:53浏览19 收藏9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发布“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总论”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相关推荐: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

考点二:总论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者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的种类

(二)公司的独立人格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三)公司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1、分公司及其法律地位(非独立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后果及责任由公司承担;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没有独立的财产。

2、子公司及其法律地位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重大决策仍需母公司决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

1.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定向募集。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总股数的35%。

2.公司设立登记的要求

发起设立:发起人缴纳出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募集设立: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董事会报送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等。

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执照上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如果要变更,需要变更登记,换发执照。

名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应有“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应有“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

(六)公司章程的内容

1.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或活动的基本准则。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监高有约束力。

2、公司章程的记载

必要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记,不记载则失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可以补救)

任意记载:不违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

1、保证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等;

2、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3、数额有规定的,不超过规定限额;

4、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表决权半数通过。

5、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目前2019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目前正在进行中。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重要时间节点,在此推荐考生一键订阅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届时有关2019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我们会短信提醒您哦~

以上内容为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总论,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