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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广元朝天区教师招聘4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四 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 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 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 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 经批准,我区拟公开考核招聘 45 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市朝天 区乡镇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事业单位 2019 年下半年公开 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 2)相应岗位条件要 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 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
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报名时朝天区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 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 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 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 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 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川办发〔2002〕40 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 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 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川人发〔2006〕9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 额为 45 名。
其中:除岗位编码为 20190204、20190208、20190212 的考生外,其他岗位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分别按考试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 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10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的地点: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政府行政中 心一楼会议室(区人社局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9-8621833。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填报信息。登录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 下载填写《广元市朝天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4 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 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等), 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年度考核 表、服务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
参加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州)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州)人事考试 中心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
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审查通
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 聘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 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聘。对在考核招聘工作中出具虚假 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负 责。考核招聘实施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工作。
有效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在 3:1 范围内的直接进入 面试,面试方式另行公告通知;有效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 超过 3:1 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情况另行 公告通知,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有效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在 3:1 范围内的则直接进
入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 50 元,面试每人缴费 80 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 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 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人社部发〔2010〕19 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 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0〕12 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 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 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 7日内申请复检 1 次。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 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 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 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 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 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 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
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 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总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 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 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 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 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 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 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 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 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 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 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广元市朝天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 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 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 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 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 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 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
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 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 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 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或广元市朝天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 0839)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8621321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5597325
(二)监督电话(区号 0839) 广元市朝天区纪委监委:8622594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21833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事业单位 2019 年下半年公开考 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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